蕲春县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02-07 09:36  

蕲春县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

Ⅳ级应急响应的

通      知

根据当前降雪情况和气象形势,2022 年 2 月 6 日 21 时 全县普降大到暴雪,按照《蕲春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 案》有关规定,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 2 月 7 日 8 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。 按照Ⅳ级应急响应要求,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,统筹安排部署,迅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, 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和灾害预警发布,抓好交通运输、城市公 用行业管理、安全生产、农业农村、电力、通信等重点领域 灾害防范应对,调度除冰除雪和抢险救援队伍、装备、物资, 对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的突发情况要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, 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。要加强值班值守,规范信息接报, 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紧急灾情或人员伤亡等情况。

蕲春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

2022 年 2 月 7 日

责任编辑:程千

编 审:程小年 董硕

总编审:童志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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