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五以来 湖北投百亿元治理水土流失1.2万平方公里

05-26 17:09  

  5月25日,湖北省召开“喜迎党代会 荆楚新跨越”第7场新闻发布会。亮出湖北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。

  据了解,2012年以来,湖北共投入约63.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,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约41亿元,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2.5亿元。累计投入资金110亿元,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0平方公里,有效地减少了“流失存量”,同时建设了一大批环境优美的生态清洁小流域,扶助52个县、120万贫困农民通过治理人均增收3000多元。

  2016年,湖北开始实施《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》,奖励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金额近1亿元。纳入国家“大气十条”考核的12个城市PM10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3.7%;纳入国家“十三五”空气质量考核的13个城市PM2.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6.7%;优良天数比例为71.4%,较2015年增加6.5%,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,中部第一。

  环境执法方面,2012-2016年期间,湖北共实施行政处罚8399次,处罚金额44064万元,其中新环境保护法2015年实施以来,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达到61件、处罚金额3887.63万元。中央环保督察湖北期间,共实施行政处罚314次,处罚金额2264万元,追责问责445人。 

  目前,湖北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,全省17个市级、35个县级、43个乡级实施方案已出台,部分市县级河长、湖长已上岗履职,全省有望到10月底基本建立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。同时,湖北还组建了省、市湖泊保护专管机构,签订了省市县三级湖泊保护责任状,实施了中小河流综合治理,力求水清、河畅、堤美、岸绿。(来源:人民网)

责任编辑:甘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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