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 凌敏)2月6日,蕲春县供销社组织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“禁燃限放打非”行动,传达县委、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会议精神,认真排查非法储存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从源头管控、绿色替代、联合监管、打击非法购销等多维度发力,切实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,进一步推动春节期间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和公共安全管理。

聚焦源头管控,筑牢内部防线。秉持“管好自己人、守好自家门”原则,县供销社对系统内网点、仓库、商超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。排查重点不仅包括是否存在违规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,还同步核查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等关键环节,从源头铲除了非法烟花爆竹滋生土壤,保障了系统内部安全稳定。

加强巡查宣传,筑牢安全屏障。大力宣传蕲春县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相关措施,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管控,确保不出现死角漏洞,管好各社属企业、各基层社、各门市部,管好系统内干部职工,提高政治站位,夯实责任主体,在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中态度坚决,令行禁止,狠抓落实。

下沉督导检查,压实行业责任。积极响应《蕲春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县供销社安排人员参与县联合执法专班,对禁鞭区域内各社区(村)、各路段沿线商铺、杂货店等进行动态巡查,密切排查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苗头隐患。坚决打好打赢我县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,为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供销贡献。

